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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
税务规范性文件
发文机关
: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成文日期
: 2020-12-21
生效日期
: 2020-12-21
有效性
: 全文有效
文号
: 税委会〔2020〕33号
税种
: 关税
关键词
: 配额税率;暂定税率;协定税率;最惠国税率;税率调整;特惠税率;进口商品;关税调整
阅读量
: 1
海关总署:
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自2021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,现将《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》印送你署,具体内容见附件。
附件: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0年12月21日
社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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