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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7年版)》的公告
税务规范性文件
发文机关

国家税务总局

成文日期

2017-12-29

生效日期

2017-12-29

有效性

条款修订

文号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〔2017〕54号

税种

企业所得税

关键词

汇算清缴;纳税申报

修订

根据《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[2019]41号),本法规部分表单和填写说明于2019年12月9日重新修订。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) 2020年12月30日,本法规部分表单和填写说明重新修订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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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有关政策,现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7年版)》予以发布,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4年版)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[2014]63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4年版)部分申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[2016]3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7年版)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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